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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永丰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实施意见》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7-31 浏览: 次 字体:【
  • 永城转办字〔2016〕1号

    关于印发《永丰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三场:

    为进一步化解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提高学校办学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经永丰县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永丰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丰县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7月28日

    永丰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化解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吉安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意见。

    一、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界定

    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指:恩江小学、恩江二小、恩江中学、实验学校、城南学校,恩江镇中心小学、大园小学、肖家小学、花园小学、水南背小学、石桥小学,佐龙灵冈小学。

    二、新生招生办法

    (一)实行计划招生

    小学招生: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以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各学校实际容量,严格控制班额,确定招生计划数,平均班额不超过60人,最大班额不超过65人。恩江小学开设9个班、恩江二小开设5个班、实验学校小学部开设7个班,城南学校小学部开设4个班;恩江镇中心小学开设3个班,花园小学、大园小学、肖家小学、水南背小学、石桥小学及佐龙灵冈小学各开设1个班。

    初中招生:恩江中学、实验学校、城南学校初中新生以招生录取数为准。

    (二)实行年龄限制

    年满6周岁,即入学年龄截至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小学招生将利用“公安部身份证查询系统”和“教育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户口身份年龄识别,未足龄者不予入学。

    (三)实行划片招生

    1.小学划片招生原则

    总原则:对符合新生入学资格条件的适龄儿童,分批次实行按户籍或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

    为严格控制大班额(平均班额不超过60人,最大班额不超过65人),恩江小学、恩江二小、实验学校小学部、城南学校小学部实行分批预报登记制。

    第一批预报生源即具有恩江镇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预报时须同时提供户口簿与房产有效凭证,户口簿与房产有效凭证齐全的,按房产有效凭证实际所在位置确定招生学校;具有恩江镇居委会户籍但无房产有效凭证的按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住址具体位置确定招生学校。预报时间:8月20日;预报地点:各相应学校。

    以上4所学校在保证有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后有空余学位前提下,预报第二批生源即无恩江镇居委会户籍但在招生区域具有房产有效凭证的适龄儿童,预报时须提供的证照见“实行资格审定”条款。预报时间:8月21日;预报地点:各相应学校。

    若以上4所学校在第一、第二批生源预报后仍有空余学位,则预报第三批即在招生区域进城务工经商的适龄儿童,预报时须提供的证照见“实行资格审定”条款。预报时间:8月22日;预报地点:各相应学校。

    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审定把关后预报登记,由监察局、教体局组织人员对相关证照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和学位容量进行调剂,调剂学校为:恩江镇中心小学和所辖村级小学及佐龙灵冈小学有空余学位学校。对证照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或责令其返回原籍就读。

    恩江镇中心小学和所辖村级小学及佐龙灵冈小学,按照县直四所学校报名方式和时间同时进行。

    2.小学划片招生区域

    恩江小学:居住地八一、金香、开吉、天保恩江镇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

    恩江二小:居住地民主、塘仔角恩江镇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

    实验学校小学部:居住地在江家路以西欧阳修广场、商贸城、迎宾路、佐龙大道恩江镇居委会户籍 适龄儿童。恩江镇大园、岭上村委会及佐龙南塘、灵冈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自愿要求到实验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城南学校小学部:居住在恩江镇贯岭居委会户籍、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城南片区建房、购房、廉租保障房人员适龄儿童。岭上村委会、水南背村委会户籍自愿要求就读的适龄儿童。

    恩江镇所辖学校:居住在恩江镇聂家、花园、大园、肖家、水南背、石桥等社区(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

    佐龙灵冈小学:居住在佐龙灵冈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

    3.初中划片招生区域

    实验学校招收恩江镇居委会挂靠户口,实验学校附近(迎宾路、佐龙大道、商贸城、欧阳修广场、江家路),恩江镇大园及佐龙乡灵冈、南塘、庙下、塘边、香山的小学毕业生。

    城南学校招收恩江镇城南片贯岭、水南背、泽泉、大山、营前、洋陂坑的小学毕业生及在城南片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且在县城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恩江镇岭上小学毕业生根据个人意愿招收到实验学校或城南学校。

    恩江中学招收其他的恩江镇户籍小学毕业生。

    (四)实行资格审定(预报时须提供的证照)

    1.小学招生

    第一批招收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

    ⑴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册及房产证齐全的,以房产证为凭就近入学到相应学校报名。

    第二批招收不具备本学区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恩江镇城区有自主房产的适龄儿童。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

    ⑴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房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具体审核人签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但已购房的报名时需提供:

    ⑴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房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具体审核人签名);

    ⑶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由发票主管税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具体审核人签名)。

    第三批招收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

    ①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务工人员具有由居委会开具的有效居住证明或居住证;

    ③城区务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加盖工业园管委会或工信委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缴费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局印章并有具体审核人签名)。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

    ①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经商人员具有由居委会开具的有效居住证明或居住证;

    ③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工商部门公章并有具体审核人签名);

    (3)企业或经商的股东和合伙人子女。报名时需提供:

    ①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股东或合伙人有效居住证明或租赁合同;

    ③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工商部门公章并有具体审核人签名);

    ④工商部门开具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证明须加盖工商部门公章并有具体证明人的签名)。

    第三批生源同时须进行上门入户调查核实。

    2.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以小升初录取通知书为凭。

    (五)招生工作流程

    1.7月29日至8月19日:公告阶段;

    2.8月20日:小学第一批新生预报;

    3.8月21日:第二批新生预报;

    4.8月22日:第三批新生预报;

    5.8月23日至26日:组成4个小组,调查核实户口册、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等相关证照;

    6.8月27日:成立调查复核小组,对4个小组的调查核实工作进行再次复核;

    7.8月28日:调剂整理汇总,确定学校招生名单;

    8.8月29日:各学校公示招生名单;

    9.8月30日至31日:各学校组织正式报名。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点进行预先登记,严禁一人多校登记,严禁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按“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为确保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时开学和正常教学秩序,逾期报名不予办理。

    初中学校新生由学校安排时间报名。

    三、转学办法

    凡需要转入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的就读学生均须办理转学手续。

    (一)转学条件

    转入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学生,均须按照小学招生“实行资格审定”条款的三类条件,持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二)转学程序

    1.学生或家长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按照小学招生“实行资格审定”条款三类条件,相应配齐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领取“江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永丰县)”(注明“县字号16××××”红色序号的申请表);

    3.县内转学。持转学申请表及学籍卡(原就读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供),先后到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县教体局签字盖章,入学后再办理电子学籍变动;

    4.县外转入。持转学申请表及学籍卡(原就读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供),先后到转入学校、县教体局签字盖章,入学后再办理电子学籍变动。

    (三)办理时间

    8月20日至8月30日工作日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永丰县成立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晓华任组长,监察、教育、公安、房管、工商、税务、社会保险机构、工业园管委会和恩江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由刘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调查核实力度,严禁弄虚作假。调查核实由县监察局、县教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进行。第一批即户籍生源以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居委会和居住地确定招生学校;第二批即有自主房产生源以房管部门提供的注册备案档案资料确定招生学校;第三批生源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具备相关证照的同时上门入户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或责令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全县统一安排。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核实生源户籍,房管部门负责配合核实房屋产权证,工商税务负责核实营业执照、开具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税务部门负责购房发票,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工业园管委会和工信委负责审核务工劳动合同,居委会负责开具居住证明。保证原始证照和临时证明的真实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争取社会家长理解支持。我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已成为全县普遍关注的问题,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全方位宣传招生和转学相关政策,全县中小学校要及时张贴本实施意见,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五)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县教体局要严格审查招生和转学相关证照,按照条件规范办理招生和转学手续,严禁学校对新生入学组织考试编班。

    (六)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8月20、21、22日三天每天要汇总当天的报名情况,分四类造具报名登记表纸质稿和电子稿(见样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和转学相关证照要分类留存,以备调查核实。各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核验户口册、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后保留其复印件及其他临时性材料。

    五、违规处理办法

    (一)违规的认定:凡未按本意见要求做好招生和转学工作的即认定为违规。

    (二)违规处理办法:

    1.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和转学的,教体局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新生入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严格控制班额,对超出部分的生源,责令学校将其退回原籍就读。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现更改学生年龄的,取消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出具虚假房产、进城务工经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城区学校入学或转学资格,由学校通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将其子女或被监护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部门单位和企业出具虚假证照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报领导小组,进行全县通报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部门作出违规处理。

    六、附则

    本意见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今后会根据教育网点布局调整等因素按实际需要进行修改。本意见解释权归县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永丰县城规划区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预报登记样表

    永丰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