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2017年竞争性选拔农村中小学正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长队伍建设,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良好环境,完善校长选拔补充机制,促进校长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竞争性选拔一批农村中小学正副校长。为使选拔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聘任用工作条例》、《江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选拔办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选拔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选拔职位
(一)视农村中小学正职校长岗位空缺情况,竞争性选拔农村中小学正职校长若干名。
(二)视农村中小学副校长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学校干部任免程序和干部考察情况,对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部分中层干部直接聘任为副校长的同时,拿出若干名中小学副校长岗位,面向中小学校年轻的中层干部进行竞争性选拔。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能力;公正廉洁,勤政务实,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联系群众,民主意识强。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熟悉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及方法,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教学能力以及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3.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至少一个学期绩效评价B等次以上。
4.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报考人员,编制在初中的只能报考初中职位,编制在小学的只能报考小学职位。
5.欧阳修学校选聘入闱人员须经选聘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拔:
(1)近三年有违纪违法行为并受到相关部门处分的;
(2)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一票否决情形的;
(4)2017年中考成绩、小学毕业会考全县综合排名后三位的中小学副校长。
(二)岗位条件
1.正职校长
(1)被聘为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
(2)担任中小学副校长职务3年以上,年龄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3)任县城初中、高中学校处室正职或副职3年以上,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任县城小学中层正职3年以上,年龄要为45周岁以下。
2.副职校长
(1)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2)工作满5年以上,担任统考学科教学工作且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近3年至少2个学期教学成绩在全县平均分排名前1/2以内(报考人员自行选择2个学期任教学科及全县排名,供教育主管部门核定);
(3)担任学校处室正职,或担任处室副职(含团队干部)3年以上(以任职文件为准)。
四、选拔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分为公布方案、动员部署、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正式聘任等步骤。
1、公布方案。2017年8月4日在永丰教育网公布《永丰县2017年竞争性选拔农村中小学正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各学校按照本方案中的选拔条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符合选拔条件且要求报考的人员,须在2017年8月7日前向学校提交书面报考申请。
3、组织推荐。各校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学校班子会议,对照选拔条件,根据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如集体研究同意推荐,则发给《报名登记表》(从永丰教育网下载),由本人如实填写。个人在《报名登记表》“本人承诺”栏目填写本人承诺,其格式为:本人承诺填报的全部事项属实,否则愿承担责任,如选拔到其他学校任职,愿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岗,努力工作。学校需在《报名登记表》内“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上单位印章。签署意见格式为:该同志符合校长(副校长)选拔条件,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报考。
经组织推荐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9-10日持学校签署了意见并盖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到县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对照业绩考核要求提供经学校审核把关后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2017年8月1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凡不具备相应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予参加竞争性选拔。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数与竞聘职位名额应达到3:1的比例,如未达到该比例,则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由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或核减该职位选拔名额。
5、业绩考核。总分30分。
(1)个人获得荣誉(3分)。近3年(2014.9-2017.7,下同)凡获得县教体局表彰的“优秀副校长”“优秀中层干部”称号的计2分。近3年获得县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县“中考优秀学科教师”之一的,计1分。
(2)报考人员所在学校教育质量综合排名(3分)。按近3年学校中考、小学毕业会考在全县综合排名计分,居全县第1名计3分,每降低1个名次减0.1分,按近3年所得分值相加除以3计算出报考人员个人得分。
(3)现场课堂教学比赛(6分)。近3年获得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省部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6分封顶。
(4)近3年获得县教体局发文通报的其他标识性荣誉(3分,以上已计算分值的,不重复计分)。每项加0.5分,3分封顶。
(5)任教学科统考成绩(15分)。按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期末抽测、中考、小学毕业会考全县平均分排名分别计分。计分公式为:[(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报考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排位数)÷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15分。“报考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排位数”计算方法:任教学科平均分居全县第一名,排位数为“0”;居全县第二名,排位数为“1”,以此类推。然后将三个学期所得分值相加除以3,即为教师个人教学成绩最后得分。
凡报考人员,每学期只申报一门所任教学科计算教学成绩。
未任教统考学科的,按报考同岗位最低分计分。高中报考人员的“所在学校教育质量综合排名”和“任教学科统考成绩”两项得分,按报考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6、笔试
考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和学校管理等有关知识。满分30分。
考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恩江中学摘星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业绩考核和笔试合成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达不到1:2的面试比例,则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8月13日对报考人员业绩考核分数和笔试考试分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3日、14日两天。入闱面试名单于2017年8月15日下午5:00前在永丰教育网公示。
7、面试。总分4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时间:8月1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县保育院。
考试结束后,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业绩考核、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如达不到1:1.5的比例,则全部入闱人数均列为考察对象。如总分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8、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对最后入闱人选由选拔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入闱人员师德师风、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参照县委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延伸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9、征求意见。县教体局向县监察局征求意见,了解考察人选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10、任前公示。按照有关程序对拟任人选分别在永丰教育信息网和县教体局院内进行任前公示。
11、正式聘任。任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进行聘任,新提拔的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竞争性选拔农村中小学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冬根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晓华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局长刘勇、县监察局局长聂文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金南、县教体局副局长宁楠、党委副书记陈洪祥、副局长吴雄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体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拔。整个选拔工作在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本方案由竞争性选拔农村中小学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8365365体育投注竞争性选拔农村中小学正副校长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永丰县竞争性选拔农村中小学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